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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我深深覺得,交通安全很重要,交通道德更重要,難道有駕照的人是用買來的嗎?
決定開始用腳踏車上下班,原因是出在不想等公車,而且還要轉兩班公車上班,所以才想要在這個充滿險惡的大城市騎腳踏車。今天,我發現,除了行人外,原來騎腳踏車的人也很危險的。
小小地賴了一下床,不過,還是得起床。整治好自己的早、午餐後,就扛腳踏車下樓上班去。(沒辦法,公寓的電梯塞不太進腳踏車,所以非要把腳踏車豎起來,才能擺進電梯)
特地挑小巷,我想這樣就不會跟大型車有太多的交集,只是,突然在某小巷衝出一台摩托車,嚇得我稍轉方向,結果後方的摩托車因為我臨時改變方向,也緊急轉向…天啊!那個小姐不知道小巷口是支線,不可以和主線爭道嗎?該不會她沒有駕照吧?(看她騎車好像很差勁的樣子)
晚上更有新鮮的呢!下班後,本來想要把腳踏車換小一點,後來改變心意,就打道回府。從忠孝東路要轉向光復南路,綠燈通行,我騎在斑馬線上,速度緩慢,和一般行人無異,不料此時,一輛小轎車從忠孝東路右轉到光復南路上,眼見就要撞上我,後來他硬生生停住,離我的腳踏車不到十公分的距離耶!我忍不住尖叫,然後驚魂未定地經過,等著往光復南路的綠燈亮。
哇咧!我在斑馬線耶!雖說綠燈行,車行駛,行人也要走路啊!根本是草菅人命,不顧別人的死活嘛!我一路心裡暗罵,一路生氣。
當行人危險,當腳踏車騎士也危險,怎麼這個社會越來越以大欺小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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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梓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