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蝸牛自從開始寫文後,偶爾心血來潮,也會分享給朋友們,從噗浪到後來的臉書。

雖然現在噗浪不常去,但臉書是經常看的。

果然使用者的週遭使用習慣會影響使用者。這不是一句顛倒文。

簡單說,之前小蝸牛常用噗浪,不用HI 5(拉丁美洲常用的,類似小型臉書),也不用新浪微博(現在也不用),就是因為那時認識不少網友是用噗浪。後來親友們不少都在臉書認親來著,讓小蝸牛不得不用臉書,還曾經有一個月十分喜歡「打卡」這項功能。

言歸正傳,這跟本文有何關係?

 low key  圖:網路 

 

 

要知道小蝸牛寫文真的跟情緒有關,忙不忙在其次,但情緒(也可以說靈感)一來,哪怕要小蝸牛熬夜也要寫出來。這種惡習再不改的,小蝸牛想當作家的夢就是遙不可及了。

 

以前會分享寫的東西給朋友們看,雖然倒沒看到一點點回饋和留言,這幾個月我就發現自己居然不分享在噗浪,也不分享在臉書了。因為…我迷上「腐文化」。

 

我的某位學問不錯的朋友跟我說過,BL和同性戀是不同的,我膜拜過孤狗大神,也和維基、偽基百科、百度套過交情,沒錯,這兩者真的非常不同,絕不是同一調的。BL是二次元的,僅於虛擬世界、平面(動漫文字)的想像,但同性戀是現實世界的情形。所以腐女子們可以YY(胡思亂想),但真實的生活,就不能把自己幻想的亂說一通哦。

可是…不是所有我的親友都懂這些差異,甚至我連在臉書的言論稍微流里流氣了點(其實小蝸牛向來不愛做模做樣,但很多人就是愛假,還逼小蝸手非假不可),就有認識的人,用平淡的口吻轉彎指責小蝸牛了。

怪了,當老師就不能說粗話嗎?我又不在課堂說,我非工作時間,我不想被這個身份束縛。難怪有人說臉書會造成人際問題,我已經把那位批評我的朋友給排除在外了。因為,我覺得她並不認識我,並沒有資格批評我什麼。

就因為如此,我乾脆不把近來寫的文章公開在臉書上。就怕只是興趣、嗜好,卻被批評得一文不名。

寫那麼多,是想告訴大家。資訊再發展,言論「表面上」再自由,人還是不自由的…因為閒的人很多,閒還不要緊,問題是閒到不管公義,而是強調自己的主張,而去攻擊別人的原則。(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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