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蓋仙有本書叫《馬後炮》,裡面有好幾篇是根據當時的新聞所做的心得點評。小蝸牛近日來看到不少新聞,也想有感而發一下。姑且就寫個-「馬後炮」之狗拿耗子吧。

眾鄉親可能不太知道,小蝸牛的行事作風自從移民到國外後就改了不少。(奇怪的是,還是沒在打扮上有太大的改進)最不同的一點是…我變得「鄉愿」多了。或許是遇到太多惡勢力,碰見不少人情炎涼的,以致…更不相信人。

看到朱學恆針對陳銳事件寫的一篇文章後,(只要爸爸對了,一切都對了。網址:http://blogs.myoops.org/lucifer.php/2010/01/28/fatherisalwaysright)看了後不禁拍案叫絕,因為…他寫的正是我想講的。時代再怎麼改變,還是權力、金錢、虛名主導世界。「龍生龍,鳳生鳳,老鼠兒子會打洞」的邏輯下,沒有考慮「虎父犬子」或「歹竹出好筍」的例証永遠是存在的。加上,一對疏於關心照顧小孩心思的父母,我真想問,到底你們要的是面子還是兒子?!

我爸媽看了新聞後,感嘆說,「別怪父母,其實小孩子變壞,真的不好教。」小蝸牛更是難過,因為他們想的是我那個不聽話的老弟(就是不聽爸媽的話),但是…我老弟一不勒索、二不犯罪,沒有造成社會問題和影響社會秩序。老爸、老媽,你們會不會想太多了?!

名氣主控世人的官感,但不代表全部的人都吃這一套。世上包青天很少,但為什麼「包青天」這種超老掉牙的戲碼,不但百演不膩,還次次大賣,原因是…大家早一肚子鳥氣了。什麼貴族(如現在政府高官)、名門(有名氣的)、富商沆瀣一氣,果然是「勝者為王,敗者為寇」,沒錢沒勢的人就活該倒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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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!會不會有人認為小蝸牛是不是氣到開始語無倫次起來了?非也非也。好吧!一句一句來。

首先從噬血的新聞報導脈絡看來,「銳寶貝」會有今天去吃免費看守所飯的下場,原來早有伏筆。有錢有名位有聲譽的陳家父母,曾把兒子轉到大陸去唸書。(居然不是歐美國家,這…有內幕嗎?)後來因兒子大鬧而作罷,讓「銳寶貝」轉入另一所高中。然後「銳寶貝」在新地盤的生意越做越大,做到讓警察伯伯都要請他去看守所過年。之後就爆出「銳寶貝」之前捅漏子,是陳家父母去搞定的,連本來要退學,也是父母動用關係施壓才擺平的。

看到這裡,喟然一嘆:「真是好命啊!有這種爸媽真好,做錯還有人擦屁股。」反正在父母的眼中,子女永遠長不大,永遠單純,直到…遇到超級大麻煩…還是死而不悔…這的確是非常自私的愛,因為只愛自己的小孩,大有「別人的小孩死不完」的心態。

在少子化情形下,父母對子女的寵愛,其實比較像養小寵物。不過,小寵物再怎麼無法無天,可能是咬傷或咬死隔壁鄰居(或路人甲乙丙丁),上法院告個傷害罪或私下和解賠償。但自己的心肝寶貝子女,他們不是家裡的汪汪、喵喵,他們會跑會跳,還會勒索、賭博…運用知識犯罪的,所以對他們的關心,絕不是給他們吃最好的東西,上個美容院或看個心理醫生就可以搞定的。

可惜,「名流教養症狀群」出現了。苦心經營的面子,在自己「寶貝」手中一夕送葬。所以,到處跟別人說,是別家小孩子帶壞了自己的「寶貝」,自己的「寶貝」是無辜的。如果這樣可以挽回一切,那要警察做什麼?!(道明寺上身)

承認錯誤是件難事,但要掩飾錯誤更是百年以上的工程。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。「銳寶貝」有沒有錯,這交給法官判決,至於陳家父母在處理這件事的態度就真的很不對了。孩子已經犯錯了,要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時,讓他去面對吧!只要靜靜地陪著他即可。不用大張旗鼓,又是律師,又是聲明,在小蝸牛看來,根本就是拿小孩消費、來宣傳自己嘛…

今天所言,純屬多管閒事。「家家有本難唸的經」,我只是藉題說一下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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